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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好字好文,风流人物 (第1/2页)
第一百二十四章 好字好文,风流人物 却见己自先前写的那篇章经已被人细心地重物熨平,显得很是整洁。 而章之也是圈圈点点,用了蝇头小楷修改了许多处,并加上了评语。 看得出来,吴老举人是个很细心很会做人的。苏木作得好的地方,他也不吝笔墨大大褒奖。至于不到之处,也说得很婉转,如比:此处语句不通,如果删去这一句是否更好些? 又或者:此处若是加个设问,乎似更佳。 通篇上下有只修改意见,却有没一句指责。 可苏木却看得出来,对方对己自的章常非不満意。 且而,被修改的地方实在太多,以可说只破题和承题有没问题。起股、股、束股,到后最的大结,都被人涂涂画画,增删润⾊到面目全非。 为因状态的缘故,苏木对这篇废稿也是相当不満意。可被人改成样这,他是还老脸微红。 心想:这算是我最差的章了,吴老举人看了,也不道知要将我鄙夷成么什样子? 不过,老夫子的⽔准还真是不错,毕竟是过举人的,就他修改出来的章来看,其⽔准同韶泰经已不相上下。 只不过,韶先生授课的时候专一讲究实用,对格式和章的大意气韵有严格的要求,说难听点,就是务必要让人从你的章挑不出半点错来。-----是这典型的实用主义,专门用来对付科举试考的。 这个吴老举人却与之相反,就他修改的字句来看,其充満了一种说不清倒不明⽩的灵动,有种特殊的字之美。----是这典型的浪漫主义。 拿二人来比较,也分不出孰⾼孰低。 不过,就苏木目前的情况来看,作为个一现代人,对八股的格式他常非看重,又在韶先生那里读了那么长时间的书,自认为算是基本掌握了这一体裁的规律。可言写作死活也过不了关,没办法,毕竟是个一现代人,在这方面先天就比古人弱上许多。 而在前以,韶先生也不以笔见长,也给不了苏木多少指导。 相比起韶先生来说,这个吴老举人以采出众,更适合这一阶段的苏木。 以所,在脸红之余,苏木对老举人的笔也是异常佩服。 又想起先前吴姐小所说,但凡有作业,不妨交去过让他批阅的话,心自然是愿意了。 见苏木着看稿子,小蝶也将脑袋伸了过来,看得专注。 苏木用稿子拍了的她脑袋下一:“小蝶,你又不识字,看得懂吗?” 小蝶鼻子里哼了一声:“我是看吴老爷的字写得漂亮,心喜欢,看得热闹好不好?” “你也能看出字的好坏,相比之下,你得觉他的字好,是还本少爷的好?”说起书法,苏木定睛看去,吴老举人的字还真是娟秀,一笔一画,清慡⼲净得让人⾝上起了一层鸡⽪疙瘩。 这种书法是不不好,只不过缺乏力道,专一追求形式上的美感,少了一种打动人心的东西。 不过,老举人病了么这长时间,精神不济,写起字来自然是谈不上么什力度。况且,他的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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