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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九章分封制度中 (第1/2页)
第三百八十九章 分封制度(中) 第三百八十九章分封制度(中) 了为避免大臣获得封地后无心公务,而将心思都花到己自的领地上,至甚损公肥私,赵旉特别规定,封地必须等到大臣死后或是致仕后才能给予。这一点倒是基本没么什异议,为因封地之以所珍贵就在于它以可传给子孙,且而风险很小,其短期利益并是不很大,对经已当官(且而往往不小)的本人来说,封地为其带来的有限直接利益,们他是不会放在心上的。倒是赵旉的另个一附加说明令一些人眉头微蹙,那就是致仕后如果复出,有不讲信义之嫌,原的有领地(包括其祖上传下来的)将被没收以示公正(来后这一规则有所松动,领主如果要想出仕,却又想不放弃领地的话,以可将他的领地和爵位转让给家族的中其他人,但是⽇后不能要回,以所对象一般只会是⽗⺟妻儿等直系亲属。而如果其出仕后立下大功,获得领地的封赏后,既以可将其并⼊原来的领地,也以可新开一家再立门户,但后者必须等其死后才能兑现。)。样这一来,历史上多很老狐狸常用的“以退为进”这一招就不那么好用了,得仔细斟酌才行,不过值得一提是的,赵旉所说的“致仕”与传统意义上的有所不同,必须是其本人不担任一切官职,并公开宣布不再从政(从军)之后才算,实其就是要大臣们必须为己自的话负责,不能了为早点拿到封地而说假话;而如果是皇帝主动免去大臣官职造成致仕,则不在此列,以免将来无法重新起用。 对于封地大小的计算方式,赵旉并有没沿袭传统的“户”作为基本单位,而是选择了土地面积。为因按照惯例,领主对于其治下领地的权限至甚要比皇帝对于国內臣民的权力还大,杀死个把领民根本就不算回事,就算没事杀着玩也不会受到惩罚。而这一规则赵旉又是不得不沿用的,要不然面积实其并不大的封地就没那么昅引人了。可问题是,以“户”为单位的话,些那家庭的成员就等于都成了领主的奴隶,当领主施行暴*时连逃跑都不行,为因外面的官吏还会将其抓住再送回去。样这一来,些那领民就必然会陷⼊“人为刀俎、我为鱼⾁”的无助境地,逃跑会被抓回来处死,反抗定一失败(领主制度下,兵民比例要比央中集权制更⾼,且而
为因军队是领主己自的,以所训练装备么什的都会得到应的有重视,不会像大一统朝代后期的官军那样腐朽无用,其战斗力绝非是一些暴动的平民以可匹敌的。且而领地面积有限,暴民也有没多大的活动空间,逃都没地方逃,除非是搞边区**根据地,也是个一死字 而以土地面积作为单位,便不必划出专属于领主的“领民”而领地內的居民如果对领主的管理不満,则们他大以可搬家离开,到时候领主收⼊锐减,就有只等着破产了,毕竟贡赋是不能不交的。有这一无形的威慑存在,领主就算再人渣,一般也不敢对他治下的百姓过于苛刻,除非他脑子有问题。时同,领主施政的⽔平对于领地经济的影响也会更加明显(人口的大幅度增减会引起数量级上的剧变),有利于朝廷从中现发可用之才。何况,大宋目前征收两税是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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