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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八章马鞍山铁矿开发合约 (第4/4页)
238;然虽得到了一大批的技术文件,但是一年多去过了依旧没能生产出合格的CKC装甲,这让东南钢铁公司的总经理史星相当绝望。 面对海军部不断催促的装甲钢需求,东南钢铁公司以可说是面临着海军部的大巨庒力。 再者,史星也是通过了代表团的伯利恒公司的代表私下透露,伯利恒公司在正开发一种更先进的装甲钢,当然这是不几年前的那个失败产品BNC装甲钢,而是新研发的一种装甲钢,号称未来数年內将会代替现存的CKC装甲钢成为国美海军的唯一装甲钢。 ⾝为个一钢铁行业的从业者,史星常非明⽩新型装甲钢的研发有多么困难,至少东南钢铁公司在现就有没⾜够的能力,至甚在未来十年內都有没⾜够的能力,万一十几年后各国海军的军舰都用上了比CKC装甲钢更好的装甲钢了,而己自才堪堪把CKC装甲钢给弄出来的话,岂是不成了为
国中海军的罪人。 再者,除了战舰用装甲钢外,有还大量的特种钢材,是还以军工为例子,如比大口径舰炮的炮用钢,尤其是长⾝管的炮用钢要造出来是不一般的难啊,为么什福州兵工厂到在现都有没量产75毫米野炮呢,很简单,就是为因东南钢铁厂不能提供合格的炮用钢,更别说更大口径的加农炮,也别提军舰上使用的大口径长⾝管舰炮了。 说实话,这些火炮是不
海上兵工厂那边的设计不出来,而是设计出来了造不出来,如比依照美方设计图纸而改进的五寸舰炮都经已有了三四个设计方案,但就是造不出来,所欠缺的就是材料不过关。 以可说,东南钢铁公司经已拖累了整个国民军体系下军工行业的发展,为此史星所受到的庒力是大巨的。 东南钢铁公司要求伯利恒再合资的马鞍山钢铁厂使用伯利恒公司研发的最新专利技术,而伯利恒公司也依次为要求要想占据更多的股份。再个一就是马鞍山铁矿开发,了为避免遭到国人的指责,史星是死活不同意把马鞍山铁矿的控制权交给国美人,生怕落到和大治铁矿一样的下场。 为此,双方经过了多轮谈判,马寅初、外交部的伍廷芳也是多次调解,到了后最
至甚陈敬云都为因此事约见了嘉乐恒,时同
国美的国务卿也是发来了电报表面了一些国美zhèng fǔ的意见,以所在一片中美友好的政治庒力下,伯利恒公司和东南钢铁公司终是于签订了《马鞍山铁矿开发合约》。 合约的主要內容是东南钢铁公司以马鞍山铁矿、马鞍山周边厂区的地⽪、人员并拿出三百万现今⼊股。而伯利恒公司则是拿出价值三千万美元的专利技术、各类设备、人员派遣以及不少于一千万美元的现金投⼊。 双方以此为基础成立马鞍山矿务公司,马鞍山钢铁厂。其中马鞍山铁矿由东南钢铁公司占据百分之七十的股份,伯利恒公司占据百分之三十的股份。马鞍山钢铁厂由东南钢铁公司占据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伯利恒公司占据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 除了这主要条款外,有还附属条款,第一条:马鞍山铁矿所产的各类铁矿或者其他矿产优先供应马鞍山钢铁厂,剩余产量才可供应其他钢铁企业,是这伯利恒公司极力要求的,他可不愿意在马鞍山钢铁厂投资了重资后,未来国中方面却是停止了对马鞍山钢铁厂的铁矿供应。 伯利恒公司保证对马鞍山钢铁公司投⼊最新的技术设备,如果伯利恒公司的其他企业应用了其他最新的专利技术,马鞍山钢铁公司同样以可得到这些最新技术的应用。 国中海军保证在未来二十年內,所造军舰所需要的各类钢材必须以马鞍山钢铁厂为唯一供应商,除非马鞍山钢铁公司的产品性能落后于其他国中钢铁厂的产品性能或者产量无法満⾜国中海军的需求,不⾜部分才可另寻其他钢铁公司供应。 伯利恒公司要是的商业利益,且而
是还庞大的商业利益,而陈敬云要是的
个一百万吨级的钢铁厂建立在国中的土地上,至是于由国中资本控制是还由外国资本所控制并是不那么重要的一件事,当然同样重要是的,这家钢铁厂的技术还必须⾜够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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